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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解体以后
- 出版日期:2012年09月
- 报告页数:45 页报告字数:44214 字
- 所属图书:告别理想
摘要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一系列的弊端,克服这些弊端的传统办法是超经济的政治强制,是持续不断地开展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是不遗余力地向农民灌输社会主义思想。但是,经济不会长期听任政治的摆布,经济演变的逻辑或迟或早会冲破政治的樊篱而表现出它的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征;社会不会长期听凭与之不相适应的制度的控制,它或迟或早会迫使制度朝着更适合于它的发展的方向变革。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乡村进行了农业经营制度的变革:从农业的集体经营转变为农业的家庭经营。变革的导因深植于农村的经济和社会现实之中,变革的推动力又一次来自中共中央,变革的实施者依然是乡村政府。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公社制度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公社重新被改建成乡镇,乡镇一级实行了财政包干,大量新干部替代了土改干部和“四清”干部。乡村的权力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政治权力收缩了,政府减少了对乡村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干预。在政治权力渐次退出的地方,社会慢慢地发育起来。大量农民走出村落,进入乡镇企业或参与其他的各种经济、社会活动。农村开始出现职业分化。与公社体制相伴随的分配的平均主义因公社体制的解体而失去了它的制度基础,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放导致了分配的悬殊差异。与经典的阶级含义不同的社会分层开始萌芽。村落开放了,小城镇日趋兴旺,乡村的社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乡村社会进入了转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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